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詹胜忠代表在区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将军大酒店产权办理的建议》已收悉。街道党工委调度重视,进行再次研究,现将会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景山街道工作人员详细调查,将军大酒店整体建筑是由四宗土地合并建设,分别由1988年12月31日,温州市土地管理局出具的温土用字(1988)第87号)文件《关于同意将军村使用土地的批复》;1988年12月31日,由温州市土地管理局出具的温土用字(1988)第99号)文件《关于同意给城郊乡将军村两个企业使用土地的批复》;1994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征(使)用土地批准书温瓯政征字(94)295号文件《关于将军村要求用地的批复》;1994年12月31日,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征(使)用土地批准书温瓯政征字(94)296号文件《关于将军宾馆要求用地的批复》,以上四个批复文件,同意批准原将军村委会、将军村宾馆(现将军大酒店)对该土地的用地使用。详细材料见附件。
将军大酒店建设期先后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温州市瓯海区一九九四年基建计划表、建设工程测绘资料及总平面图等、建设工程测绘资料(检验单、报告单、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竣工验收表等相关材料。详细材料见附件。
以上材料我街道经过查阅确认情况属实,均有相关的原件材料支撑。
二、会办建议
请区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尽快办理。
会办理单位联系人:林 众,联系电话:13868805658(665658)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