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在鸿溪山庄(养生养老中心)引入惠民养老机构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反映了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平衡的问题,对进一步扩大我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该项目位于郭溪街道郭南村、郭西村,温州市林宋组团山坡地利用SA04-03-02a地块,于2018年9月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于温州红清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建设郭溪养老养生康复城一期项目,目前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规模35722.51m²,地下室面积22797.77m²。
该项目属于民间投资行为,自负盈亏。我局前期已积极链接光大百龄帮、绿城、睦邻、蓝城等几家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与业主单位进行对接,最终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单位接手运营。区委区政府对该项目高度重视,积极引入国有企业瓯海新城建设集团进行对接,仍旧以失败告终。目前,该项目业主单位暂未有下一步计划。
最后,感谢您对瓯海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黄倩菲,联系电话:88528289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