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3/2024-75440
  • 文件编号:瓯梧办函〔2024〕121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梧田街道
  • 成文日期:2024-07-0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4 09:43 访问次数: 来源:梧田街道

卓德道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落实南村村三产安置指标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卓德道代表的建议从解决南村村失地村民住房安置问题出发,有利于保障该地村民切身利益,维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村民改善居住环境愿望、切实解决当地村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该建议提出,将南村村返还的10733平方米三产安置房建房用地指标落实于A-09地块,该地块现规划名称为南北村单元A-09b地块,用地面积57966平方米,容积率≤2.88,可建地上总建筑面积166942平方米。该地块已经列入我区2024年出让计划,目前正在土地报批和规划论证阶段。经研究,A-09b地块满足南村村返还的三产安置房建房用地指标需求,目前地块内拟建设包含80、100、120、140平方米等套型在内的安置房屋,以供村民购置选择。我街道也已通知南村村村委会做好统计三产返回地的指标数量、套型比例等前期工作,为顺利完成安置指标工作打好基础。

最后,感谢您对梧田街道三产安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陈树树,联系电话:0577-56700573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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